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要求,2024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4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需补税,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汇算办理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年3月1日——2025年6月30日。3月21日至6月30日之间办理无需预约,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办理汇算;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二、年度汇算办理对象
拟申请退税或需要补税的教职工。
(一)拟申请退税的常见情形:
1.2024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3.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其中“大病医疗”专项只能在年度汇算时申报扣除。
(二)需要补税的常见情形:
1.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教职工;
2.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年度已预缴预扣税额小于汇算应纳税额等情形。
3.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适用的预扣率低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三、年度汇算操作流程
下方链接可查看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APP操作指引:https://mp.weixin.qq.com/s/7edQNp-9terTYX8QDN567Q
四、温馨提示
1.APP内绑定的银行卡需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的银行卡(建议为中国境内办理的一类银行卡)。
2.我校年终统一发放的考核奖等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单独计税,在本次汇缴中,可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单独计税”两种方式分别试算,并选择相对合适的计税方式(我校大部分老师选择“单独计税”税负较低)。
3.符合条件的2024年度个人养老金可在此次汇算清缴时补充填报扣除(建议先补充填报再汇算清缴)。可参考以下操作指引:https://mp.weixin.qq.com/s/v4265F46uzN74HHcaTUIUQ。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税务热线12366 财务处电话 88596160
财务处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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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要求,2024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4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需补税,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汇算办理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年3月1日——2025年6月30日。3月21日至6月30日之间办理无需预约,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办理汇算;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二、年度汇算办理对象
拟申请退税或需要补税的教职工。
(一)拟申请退税的常见情形:
1.2024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3.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其中“大病医疗”专项只能在年度汇算时申报扣除。
(二)需要补税的常见情形:
1.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教职工;
2.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年度已预缴预扣税额小于汇算应纳税额等情形。
3.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适用的预扣率低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三、年度汇算操作流程
下方链接可查看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APP操作指引:https://mp.weixin.qq.com/s/7edQNp-9terTYX8QDN567Q
四、温馨提示
1.APP内绑定的银行卡需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的银行卡(建议为中国境内办理的一类银行卡)。
2.我校年终统一发放的考核奖等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单独计税,在本次汇缴中,可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单独计税”两种方式分别试算,并选择相对合适的计税方式(我校大部分老师选择“单独计税”税负较低)。
3.符合条件的2024年度个人养老金可在此次汇算清缴时补充填报扣除(建议先补充填报再汇算清缴)。可参考以下操作指引:https://mp.weixin.qq.com/s/v4265F46uzN74HHcaTUIUQ。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税务热线12366 财务处电话 88596160
财务处
2025年3月19日